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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性质 其他
办件标题 人事商调
内容 县长您好:    我是咱们扶风人,现在外省机关单位上班,属公务员编制。如今由于家庭原因,已多次申请回到咱们县上,均未果。    根据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十条措施》(宝办发〔2020〕14号文件有关规定:“在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宝鸡籍人才,具备第一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年龄在40岁以下(硕士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岁)、愿意回宝鸡工作的,县区每年确定一定数量名额,安排到原籍所在县区相关单位工作”。调动按照本人提出申请、组织审核、实地考察、讨论研究、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人满足调回本县工作的所有条件:首先本人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调动;其次,本人符合调出条件,本人服务期限已满;最后本人清楚公务员商调具体办理流程。    因此,恳请组织充分考虑本人异地调动一事,发商调函,予以应允,也好早日成全我异地调动回乡之心。谢谢!附件:公务员异地调动申请书
附件 公务员异地调动申请书.docx 点击下载
联系信箱 1450115574@qq.com
信件编号 FFXXZXX20240901720 提交时间 2024-09-12 22:02:0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我们已转派县委组织部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申请人诉求是希望从云南省威信县调入我县工作其引用的政策依据是2020年8月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十条措施》中第六条:“在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宝鸡籍人才,或配偶在我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非宝鸡籍人才具备第一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愿意回宝鸡工作的,县区每年确定一定数量名额,安排到原籍或配偶所在县区相关单位工作”。根据李靖前期递交的资料显示,本人第一学历为大专学历,不符合人才引进政策,我部已多次向其解释政策。

我县一贯注重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公务员队伍进人坚持以招录为主,近三年新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共计220余名。目前,全县行政编制比较紧缺,暂无人才引进计划,后续如有人才引进需要会酌情考虑。


答复时间 2024-09-19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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