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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扶风交警是否存在过度执法
内容 本人开车近5年,5年内共违章受处罚2次,均是在扶风县,第1次5月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第二次10月不按规定停车。请问,本年度违章为什么没有使用首违警告而直接处罚?宝鸡交警的:首违、轻微、无主观过错三免罚条件规定在扶风不执行?如此执法是否存在过度执法?如此环境,让外地人如何愿意来扶风旅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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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FFXXZXX20241001745 提交时间 2024-10-09 13:30:0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我们已转派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网民张先生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张先生驾驶的陕C2**C8号车上共有5次交通违法,2021年9月、2023年11月在麟游县违法停车,均在首违不罚范围,给予警告;2023年4月在麟游县违法停车,处罚100元;2024年5月在扶风县滨河路违反禁令标志,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此违法不属于轻微违法,不在首违不罚范围内;2024年10月在我县北一路违法停车,处罚100元,因上次违法和本次违法均在半年内,也不在首违不罚范围内。

答复时间 2024-10-12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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